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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熊杨晴 周国平
  • Dec 31, 2015
  • 6 min read

想念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

《时光》

曾经看过张小娴的一篇文章,叫做《不要相信自己的回忆》,她说:“不要那么相信自己的回忆,你记忆里的那个人,不一定同样想念你。”

确实,或许你一直不曾忘记某一个人。那个人也许是你情窦初开时的仰慕对象,也可以是你旧时爱恋纠缠的男子,亦或是你狠狠喜欢最终却抱不得正果归的情人,或许因为条件的差异你们未能相守在一起,又或许因为突然的事件让你们不得不彼此离开,也可能是因为交往的时间长了发现并不适合最后不了了之,总之,那个人在你心里,深深的烙下了烙印,直至多年以后的今天仍然不能释怀。

有些人,有些感情,就是如此,不能拥有所以才会显得异常珍贵和不能忘却。于是你常常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日子,想起你们第一次见面时

你犹如小鹿奔跑的悸动,想起你们一起看过的电影,你们唱过的歌,还有彼此写过的滚烫又唯美的情书。你一个人长久的甜蜜陶醉并且沉迷于深度怀念,甚至偶尔还会到他的城市有可能他会出现的所有地方偷偷徘徊,想象着或许能够重逢,甚至希望可以一诉衷肠。

而那个人,在你后来交往过不少男友,再后来有了家庭,期间不断成长的时光里,也已然从一个男孩成长成了一个男人。他的摸样可能还依稀仿佛当初,他的眼睛神态也可能一点没变。可也许当你激动难抑心如小鹿奔跑神情异常紧张得语无伦次时,他已经一脸茫然不记得你。或者这么多年都从未想起你,即使想起,也可能只是摘录式选择记忆他记忆里的美好年轻罢了。

等他终于想起眼前这个女人,可能是他年少时的小女友谁谁谁的时候,面对你,他已经没有一点感觉。甚至会诧异这个陌生女人突然来访所为何事?!他更不会知道,在分手后的这些日子,他一直强横霸占着这个你的所有回忆。而你那些心醉的回忆,你拳拳不能收起的关于对他的种种想象与猜测,你的美丽而寂寞的梦,他都不会知晓。感情,特别是年少时的感情,原来最终是经不起时间推敲的。

那时候你该是怎样的失望?!你本来是觉得自己很遗憾的,甚至埋怨过你目前生活里的感情不尽如意,也许还曾经想过如果枕边人换成他,会不会很快乐也很惬意?可这一刻,你要怎么开口?!你记忆的城墙就在那一瞬间轰然倒塌。心的碎片咔咔嚓嚓撒落一地。也许你还会自我安慰说,如果他知道我一直没有忘记他,一直想念他,一直挂牵曾经的种种,他一定会感动的。可你知不知道?没有了你们年少那些浪漫的事的延续,没有了这几年的相守时光,没有了一直以来相濡以沫的感情,甚至没有了回忆,何来的感动?

想念和感情从来都不会是一个人的事情。

流光容易把人抛。你不再是当初那个懵懂女孩,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青葱少年,那么,请你不要回忆,也不要天真的一往情深。那个人,过去了就是过去了,就随着那段时光,把他掩埋了吧。或许所有的前尘往事已经长成了你胸口的一颗朱砂,那也只是朱砂而已。静下来,想一想,其实你也不是那么想念他,也没有那么多的深刻感想,你一直放不下的,也只不过是当年的当年,你和你的青春,还有你的心,曾经对他,和对那段时光付出的感情罢了。

生命大抵如此,能够看透就是福分。前路慢慢,日子还总是那么长,你想做的,和你应该做的,都只是好好继续你本来的生活,珍惜眼前人。

从现在起好好把握,才是你幸福的可能。

爱还是被爱?

桌上放着一封某杂志社转来的读者来信,信中提出了一个难题:在作婚姻的抉择时,究竟应该选择自己所爱的人,还是爱自己的人?换句话说,为了婚姻的幸福,爱和被爱何者更为重要?

对于这个问题,我可以不假思索地给出一个肯定正确无误的答复:爱和被爱同样重要,两者都是幸福婚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。无论是和自己不爱的人结合,还是和不爱自己的人结合,都不可能真正感到幸福。

然而,这个正确的答复过于抽象,并不能切中具体的生活情境。事实上,一个人如果遇到了自己深爱同时也深爱自己的人,就不存在所谓抉择的问题了。难题的提出恰恰是因为没有遇到这样的理想对象,于是不得已退而求其次,只好在不甚理想的对象中间进行选择。鉴于现实中理想爱情的稀少,面临类似选择的情境差不多是生活的常态,所以这个问题有权得到认真的对待。

可是,当我试图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时,我发现我完全没有能力给出一个答案。男女之间的情感纠缠,波谲云诡,气象万千,当局者固然迷,旁观者又何尝清?我至多只能说,如果你不得已退而求其次,你的退步也要适可而止。设有某君,你极爱他,但他完全不爱你,此君可以免谈。或者相反,他极爱你,但你完全不爱他,此君也可免谈。总之,如果一方完全无意,就决不可勉强,因为即使勉强成事,结果可以预料是很悲惨的。不过,如果一方真的完全无意,其实也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了。纠缠的发生,选择的必要,往往是因为一方相当有意,另一方却在有意无意之间。也就是说,一方很爱另一方,而另一方则仅仅是比较喜欢这一方,所以仍能维持着一种纠缠的格局(别有所图者不在此论)。让我尝试着分析一下这种情况。

爱情受理想原则支配,婚姻受现实原则支配。爱情本身拥有一种盲目的力量,会使人不顾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象。所以,当一个人考虑是否要与不太爱自己的或自己不太爱的人结婚时,她(他)已经在受现实原则支配了。理想原则追求的是幸福(事实上未必能追求到),现实原则要求避免可预见的不幸(结果往往也就不会太不幸)。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,一是它的爱情基础,二是它的稳固程度。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,所谓“佳偶难久”,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,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。两者俱佳,当然是美满姻缘。然而,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,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。以此而论,双方中只有一方深爱而另一方仅是喜欢,但在婚姻的稳固性方面条件有利,例如双方性格能够协调或互补,则此种结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,而在长久婚姻生活中生长起来的亲情也将弥补爱情上的先天不足。当然,双方爱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个不利于稳固性的因素,而其不利的程度取决于不平衡的程度和当事人的禀性。感情差距悬殊,当然不宜结合。在差距并不悬殊的情况下,如果爱得热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强,非常在乎被爱,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性浪漫,渴望轰轰烈烈爱一场,则也都不宜结合,因为明摆着迟早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。所以,在选择一个你很爱但不太爱你的人时,你当自问,你是否足够大度,或对方是否足够安分。在选择一个很爱你但你不太爱的人时,你当自问,你是否足够安分,或对方是否足够大度。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你当慎行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你就不妨一试。你这样做仍然是冒着风险的,可是,在任何情况下,包括在彼此因热烈相爱而结合的情况下,婚姻都不可能除去它所固有的冒险的成分。明白了这个道理,你就不会太苛求婚姻,那样反而更有希望使它获得成功了。

爱和被爱同是人的情感需要,悲剧在于两者常常发生错位,爱上了不爱己者,爱己者又非己所爱。人在爱时都太容易在乎被爱,视为权利,在被爱时又都太容易看轻被爱,受之当然。如果反过来,有爱心而不求回报,对被爱知珍惜却不计较,人就爱得有尊严、活得有器度了。说到底,人生在世,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做人,与之相比,与谁一起过日子倒属于比较次要的事情。不过,这已经是题外话了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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